阿毛的blog 记录眼中的事事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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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毕业前学习是一种被迫的过程似的的感觉学着,毕业后为了喜欢学着而学着,选择阿毛博客的主题为SEO也有一定因素在里面,SEO(搜索引擎优化)是全面的系统的走在最前面的不断更新的让网络周边技术更完美的一个东西。
很少乘坐汽车火车,单车是我的最重要的最喜欢的工具。
从小人家娃放学回家做在家门口等妈妈回来开门,而我通常是家人做好饭等我回来吃,现在还像那个时代一样喜欢去荒郊野荒山野岭外看哪疯长的咪咪耗(狼尾草),喜欢杂草丛生生硬生生刺痛手臂,划过脸颊的烧疼。总在计划者下一个目的地。
周围同龄人中第一个搞上电脑的,也是通过各种“手段”最先搞上相机的,虽然那时是个胶卷的傻瓜相机,已经很让我喜爱了,学校时工作时参加比赛偶得几张红色的本本。捕捉眼中自然的美丽瞬间,记录美好生命的那一圈圈年轮,为一切眼中存在的按下快门。
曾经在家里养的花都没见到花,后来就干脆不养了,觉得我喜欢那些东西可他们不喜欢我。后来总结原因不是我对它不够用心,而是不得法,结论:爱,也得讲究方法。
热闹有热闹的欢乐,独处也有独处的情趣。常常会一个人荒郊野外的乱跑,去感受那种“什么都可以去想,什么都可以不去想”感觉,自己认为这是一种“境界”。应该说这是纯粹个人行为,作为公民,我只要不妨碍他人应该有这个权力吧。但有这种嗜好也会常常被别人误解。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荒郊野外闲逛的时候,有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注视你:有伤心事?会想不开?逃犯?想不轨?在找什么”猎物”?,朋友说这是疯子的行为,那个汗啊。有一次出去走,由于运动就发热了,把衣服外套脱下来系在腰上,一条野狗追了好长一段路,那么多的人不去追,为什么偏偏追我?真是狗眼看人低!哈哈!人生在世,要想“自我”也真不容易!常人,都应该去迎合世俗,除非你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比如说你是疯子,只能说,这是一个“一个疯子与另外一个疯子”的故事。